辽宁抚顺: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人员保意外伤害险

供稿:刘刘刘

点击:

A+A-

相关行业: 兽药 疫苗

关键词:

    我要投稿

      多年来,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感染布鲁氏杆菌病、结核病,被动物踢伤、咬伤,甚至致残、致死的事件时有发生,基层动物卫生工作存在着较大风险,对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较大的潜在威胁。为妥善解决村动 物防疫员和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等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人员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积极想办法、做工作,为全市村动物防疫员和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等工作人员办理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其主要作法:

      一是领导重视,投入力度大。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就办理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工作多次向市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市政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参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决定由市财政出资13万元,市动物卫生监管局承办,实施商业运作,为全市1072名村动物防疫员和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等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总额达8040万元。致残、致死的最高理赔金额达4万元,致伤的最高理赔金额为2.5万元。

      二是保险种类多、覆盖面广。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对多年来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人员发生的意外伤害事件进行了充分调研,在此基础上,与保险公司协商并鉴定协议,将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意外医疗保险、人畜共患病保险全部纳入保险范围,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工作中易多发的意外伤害保险事项。

      三是创办投保人畜共患病保险。因多种人畜共患病是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人员常发的职业病,抚顺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着重为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人员办理了人畜共患病保险投保工作,在商定投保的险种时特别将人畜共患病保险列入投保范围,并向保险公司出具40余种人畜共患病名录,商定基层动物卫生工作人员患上疑似名录载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和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共同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机构确认为属于名录内载明的人畜共患病后,保险公司实施理赔。

    (审核编辑: 刘刘刘)

      我来说两句(0人参与评论)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