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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OZK/93株)
发布时间:2014-11-05发布企业: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气:10392

主要成份与含量 含灭活的猪O型口蹄疫病毒(OZK/93株),每头份疫苗至少含3PD50。
性状 乳白色或淡红色粘滞性乳状液。
作用与用途 用于预防猪O型口蹄疫;注苗后15日产生免疫力,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与用量 耳根后肌肉注射。体重10~25kg的仔猪,每头1ml;体重25kg以上的猪,每头2ml。
不良反应 一般反应:注射部位肿胀,体温升高,减食或停食1~2日。随着时间的延长,反应逐渐减轻、消失。严重反应:因品种、个体的差异,少数猪可能出现急性过敏反应,如焦躁不安、呼吸加快、肌肉震颤、口角出现白沫等,甚至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个别妊娠母猪可能出现流产。建议及时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治疗,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以减少损失。
注意事项
1. 疫苗应冷藏运输(但不得冻结)或尽快运送使用地点,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2. 不得使用无标签、疫苗瓶有裂纹或封口不严、疫苗中有异物或变质的疫苗。
3. 接种前应对猪进行检查。患病、瘦弱或临产母猪不予注射。
4. 接种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接种人员在更换衣服、鞋、帽和进行必要的消毒之后,方可参与疫苗的接种。
5. 疫苗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均应充分振摇。疫苗瓶开封后,应当日用完。
6. 注射器具和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每注射1头猪,应更换1个针头。注射时,进针应达到适当深度(肌肉内),以免影响疫苗效果。
7. 本疫苗适用于接种疫区、受威胁区、安全区的猪。紧急预防接种时,应从安全区到受威胁区、然后到疫区。
8. 非疫区的猪,接种疫苗21日后,方可移动或调运。
9. 接种时,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写明省(区)、县、乡(镇)、自然村、畜主姓名、家畜种类、大小、性别、接种头数和未接种头数等。在疫苗接种后,观察7~10日,并详细记载有关情况。
10. 注射后的器具、疫苗瓶、包装物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集中进行消毒,不得乱弃,以防污染环境。
11. 由于口蹄疫的特殊性,特别忠告:接种疫苗只是消灭和预防该病的多项措施之一,在接种疫苗的同时还应对疫区采取封锁、隔离、消毒等综合防治措施,对非疫区也应进行综合防治。
贮藏与有效期 在2~8℃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年。
批准文号 兽药生字(2011)280027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