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1-5月猪蓝耳病发病4.5万头 死亡1.8万头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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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农业部的消息称,目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只在少数省呈零散发生。根据统计,1至5月份全国发病猪总数为4.5万头,死亡总数为1.8万头。

      2006年夏秋高温高湿季节,我国部分地区发生原因不明生猪疫情,发病生猪死亡率高,给养猪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前,已进入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高发季节。为有效防控该病,农业部近日进一步部署全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要求各地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实、抓好。

      农业部强调,目前12家疫苗生产企业要抓紧安排新型疫苗生产。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要向企业派出监督员驻厂监督,与企业共同组织好疫苗生产和质量检验。根据目前各企业生产安排情况,要确保疫苗尽快投入使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要进一步明确各自任务、密切配合,加强疫苗质量监管,确保疫苗质量。

      免疫是控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有效措施。农业部要求已发生疫情和分离到病毒地区要做好猪蓝耳病免疫工作,尽快建立起有效免疫屏障。在新型疫苗供应尚不能完全满足情况下,各地要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有效保护养猪业生产能力。各地要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规范养殖行为,提高防控水平。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收购畜禽及产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对散养生猪,要加强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和消毒灭源工作。

      农业部要求,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生猪调运、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免疫标识管理。严格对病死猪采取“四不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猪及其产品,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扩散蔓延。

      农业部还要求各地进一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纳入疫情快报范围。一旦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要加快诊断工作及时确诊。各地要组织好猪蓝耳病变异病毒集中监测,6月底前务必完成。同时,加大生猪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疫情,消除疫情隐患。

      目前,各地正按照农业部的部署,采取疫情监测、免疫、消毒等综合防控措施,确保高发季节不出现大的疫情。农业部已派出多个督查组赴各地调查了解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检查指导防控工作。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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