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科学精准处置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近年防控实践和当前防控形势需要,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5年版)》。与上版方案(2020年版)相比,新版方案增加了家畜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措施,进一步明确疫情报告和发布要求,并修订完善了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新版方案包括六个部分内容。一是疫情报告与确认。明确了可疑疫情、疑似疫情、确诊疫情的认定程序与快报要求。二是疫情响应。将疫情响应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四级,并明确了响应情形及响应措施。三是应急处置。明确了可疑和疑似疫情的应急处置措施,细化了疫情确诊后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划定与处置,对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应急监测、野禽控制、健康监测和人员防护、解除封锁和恢复生产、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偿等作出规定。四是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明确了疫情信息发布与通报要求,进一步强调加强科普宣传。五是善后处理。对疫情处置后的总结评估、表彰奖励、责任追究、抚恤补助等进行规定。六是附则。明确了方案适用情形、家禽监测阳性的处置等规定,以及家畜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措施。
我国高度重视禽流感防控工作。近年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禽流感应急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扎实落实免疫预防、应急处置等强制性措施,以及监测、净化、检疫等综合性防控措施,在境外禽流感疫情高发频发、输入性风险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始终保持了国内家禽家畜疫情形势平稳可控,有力保障了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来源: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审核编辑: 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