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育肥,是指养殖户购进已达正常出栏体重的生猪,继续育肥至350斤或以上再出售,以赚取价差和增重利润的短期养殖模式。而这一饲养模式并不稀奇,但是在2018年非洲猪瘟出现以后,随着周期的频繁波动,养殖户对于二次育肥这种短期投资行为更加认可和普遍,当然,有时候这种养殖模式确实是比较合算的,并且能够获得超额利润。但是,大猪料肉比增高,饲料浪费和应激管理难度大,若此时生猪价格涨幅未覆盖成本,则无从再谈利润。
存在即合理,既然养殖户如此热衷自然有其可取之处。然而,近期广东化州一则关于“二次育肥猪禁止开票”的消息让人不禁一惊,后背一凉。
对于广东调运政策我们并不陌生,生猪运输必须“点对点”直达,中途不得转卖、调换。但此次化州新规定:所有养殖户必须提前申报二次育肥猪,否则一律不予受理开票。也就是说未申报的二次育肥猪将彻底失去合法流通资格,即便是你养了也面临着卖出去的境地。
化州此举,对于二次育肥而言,显然已经是全国最严地方禁令了。然而,无独有偶,广西、湖南、江西等地对生猪跨省调运都有严格的规定,比如改动路线且运输途中不得变更目的地、倒卖的禁令。
政策的严控尤其防疫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好在中这些政策中我们也可看出,二次育肥并且被明令禁止,只是有所限制,操作必须合理合规,从购进到屠宰必须有相对应的手续。所以,为了自身的财路能够长一点,养殖户还是要依规饲养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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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编辑: 钱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