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进口政策面临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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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质检总局发布2015年第144号公告,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作出调整。
此次调整主要是涉及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进口,较原有政策有重大变化。一是饲料用(含饵料用)水产品进口更容易。进口时只需要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不再要求办理检疫审批。二是部分饲料的进口门槛提高。针对生的宠物食品,在原有要求检验检疫要求的基础上,还特别增加了对进口后的加工场所实施检疫监督;针对加工植物蛋白,必须在进口前须申请并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进口时须查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植物粉类则要求在进口前准备好原产国官方的检疫证书进。三是明确规定不含动物源性成份但含植物源性成份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按所含的植物源性成份分级,参照对应植物源性成份的监管方式。
搜猪观点:加工植物蛋白类饲料进口时需查验检验检疫证书并实施检疫,饲料添加不含动物源性成份但含植物源性成份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的进口监管方式也有所调整。而饲料作为畜产品生产环节中最重要的基础资料,直接影响着动物源性食品的食品安全,进而影响着消费者的餐桌安全。我国对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风险级别及检验检疫监管方式作出调整,提高部分饲料的进口门槛,对保障我国进口饲料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审核编辑: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