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科院总工:国内需尽快出台禽畜屠宰法

供稿:蔡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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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冯平周四(6日)建议,在屠宰行业立法方面,我国仅有生猪屠宰条例,肉类行业粗放增长亟待管理,现在时机已成熟,应尽早出台禽畜屠宰法。
      冯平在两会活动间隙参加《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规制》论坛发言称,过去屠宰行业由商务部管,现已移交农业部实行全产业链管理,“监管体制已经理顺,具备了完善屠宰法律的时机”。
      冯平介绍,发达国家对屠宰管得比较严格,如英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都是通过立法来管理屠宰业。以日本为例,若未经批准设置屠宰厂,日本屠宰厂法明确规定要受三年以上徒刑。而中国只有一部2007年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对此还没有明确要求,还需借助刑法、食品安全法来共同管理。
      冯平称,这份屠宰条例管不了消费量占36%以上的牛羊鸡,威慑力不大,这也是加工病死猪、制售打药注水肉、假羊肉屡禁不止的原因,因此建议尽快出台禽畜屠宰法,同时把上下游都管起来,包括环保责任、废弃物处理、屠宰处理和养殖等。此外,应该把风险评估、安全意义、事故处理、缺陷产品召回等方面都写进屠宰法。
      就肉类行业现状而言,冯平表示,中国肉类出口总量不到产量的1%,进口大于出口,国内肉类行业散乱差,屠宰行业粗放型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私屠滥宰与国际竞争以及现代社会要求不相适应。2011-2013年间,央视报道的69件突发事件中,和肉类食品相关的有20件,占29%,局部地区存在病死肉、注水肉、以次充好、违禁药使用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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