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陕西省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进行,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省畜牧兽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补助对象。全省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每头给予80元的补助。无害化处理的猪是指病死猪,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猪。二是明确补助经费分担比例。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参照生猪重大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分担比例,由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按照生猪重大疫病强制扑杀补助经费60元、10元、5元、5元比例分担。三是明确补助发放方式。规模化养殖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通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坚决杜绝随意抛弃病死动物事件发生。对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尸体,以及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责令无害化处理,同时按规定处理畜主(货主),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审核编辑: 刘刘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