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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求详情
标题: | 猪瘟活疫苗(兔源) 乳兔苗 |
信息类型: | 供应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丰台区 |
产品类型: | 疫苗 |
发布日期: | 2014-04-10 |
有效期: | 已过期 |
详细内容: | 【主要成分与含量】 含猪瘟兔化弱毒株,每头份乳兔苗不少于组织毒0.015g。 【性状】淡红色海绵状疏松团块,易与瓶壁脱离,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瘟。接种后4日产生免疫力。断奶后无母源抗体仔猪的免疫期为12个月。 【用法与用量】肌肉或皮下注射。 1.按瓶签注明头份,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ml,每头1.0ml。 2.在没有猪瘟流行的地区,断奶后无母源抗体的仔猪,接种1次即可。有疫情威胁时,仔猪可在2l~30日龄和65日龄左右时各接种1次。 3.断奶前仔猪可接种4头剂疫苗,以防止母源抗体干扰而导致免疫效果降低。 【不良反应】注苗后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呕吐白沫、呼吸加快、站立不稳等,应注意观察,可立即肌肉注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1.0ml。 【注意事项】 (1)应在8℃以下的冷藏条件下运输。 (2)使用单位收到冷藏包装的疫苗后,如保存环境超过8℃而在25℃以下时,从接到疫苗时算起,在10日内用完。 (3)接种时,应作局部消毒处理。 (4)接种后应注意观察,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注射肾上腺素治疗。 (5)稀释后,如气温在15℃以下,6小时内用完;如气温在15~27℃,则应在3小时内用完。 (6)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消毒处理。 【规格】 (1)5头份/瓶(2)10头份/瓶(3)20头份/瓶(4)40头份/瓶(5)50头份/瓶(6)60头份/瓶 【贮藏与有效期】-15℃以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批准文号】兽药生字(2011)150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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