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6 商务部:肉制品实行进口报告管理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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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昨日公告,将猪肉、牛肉、羊肉及副产品纳入《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今年4月1日起,进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办法》履行有关进口信息报告义务,向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备案,并将备案登记表抄报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在京央企抄报商务部。

      ---分析师点评:肉类等农产品关系民生及经济基础,实施进口报告管理,掌握和消化进口信息,有助于我国国内经济的稳定发展。此外或也是出于打击恶意外来倾销方面,保护国内农业相关领域的安全方面的考虑。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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