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重要农企等须接受安全审查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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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具体承担并购安全审查工作,明确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内容、工作机制和程序。外资并购重要军工农企等须接受安全审查。

      ---分析师点评:对外国资本并购本国企业设置审查制度是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而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外资并购管理机制合情合理。通知明确,鼓励外资以并购的方式投资的同时,规避这一领域可能出现的国家安全风险。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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