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2 国务院: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下月起免过路费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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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国务院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16项措施,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各地区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分析师点评:本次《通知》为活畜禽、鲜蔬菜等农产品开辟“绿色通道”,减免过路费,降低市场摊位费等,都意在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调控终端价格。本通知出台利于生猪跨区域流通。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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