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力发展畜牧业 两年后猪肉等畜产品80%自给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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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1月15日 浙江省政府日前决定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副食品价格,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到2010年,力争全省肉类产量达到180万吨以上,禽蛋产量50万吨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3%以上,猪肉等主要食用畜产品自给率达到80%以上。

      近年来,浙江省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但是,畜牧业区域布局、产业结构、养殖与流通方式、政策保障体系等已经不适应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畜禽养殖用地、动物疫病、养殖污染等瓶颈制约进一步凸显。

      浙江省政府提出,将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产业体系,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优质家禽和草食动物,加快发展特色畜禽。在畜牧主产区。在山区、丘陵地区,深入实施"山区海岛兴牧富民工程",加快发展生猪、奶牛适度规模养殖和特色畜牧业,着力培育一批畜牧产业强镇。丽水、温州、台州等生猪自给率比较低的地区,要突出发展生猪规模化生态养殖,进一步提高猪肉自给能力。引导畜牧养殖、加工和经营单位实施畜禽养殖档案及标识制度,逐步建立畜产品从产地环境、投入品、饲养过程到市场销售的全程监控系统和质量可追溯体系。

      同时,建立能繁母猪、后备母牛财政补贴机制,开展能繁母猪、奶牛政策性保险,保持一定的生猪、奶牛生产能力。对生猪调出大县,省里给予一定的奖励,用于改善生猪生产条件、加强防疫服务等方面工作。

      浙江省政府还提出,要大力发展生态规模养殖。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标准化、生态化生猪养殖基地,保持必要的养猪规模和猪肉自给率。除畜牧禁养区外,凡是符合生态环境功能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并有配套治污设施的规模养殖场都应允许发展畜禽养殖。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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