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网民超过3700万 让人"欢喜"让人"忧"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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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调查显示,我国农村网民已经超过3700万,而这一群体对互联网的应用集中在娱乐功能,应用比例和城镇网民持平。

      无须讳言,改革开放以来,相较于经济的大幅发展和物质条件的明显改善,我国广大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整体状况不容乐观,传统的图书馆、文化馆(站)职能在市场竞争和生存危机的冲击下日渐弱化,一些地方农民文化生活的质量和数量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因此,我国政府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把县、乡文化馆、站建设作为发展重点和数字目标。在如此背景下,农村互联网的普及率却异军突起,2007年6月达到5.1%,比2006年的3.1%增加两个百分点。这个数据是农民文化新生活的一个呈现,是一喜,但也有一忧。

      “喜”,显而易见。留在土地上的农民以及仍没有脱掉“农”字的进城务工者,由于“正当”的文化消费几近空白,黄赌毒一类的“文化垃圾”乘虚而入。互联网的普及,让农民有了获取知识和信息最快捷也是最实惠的渠道。中国农民借重互联网感受新知,认识“外面的世界”,提升素质,真正“赶上新时代”。以资源共享和消费平等为特征的互联网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成本低,受到农民欢迎,也是情理之中。

      “忧”,其实也是不言而喻。相对于城镇网民,农村网民对互联网各项功能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使用率最高的往往是网络游戏,再加上网络管理存在一些漏洞,网络上的“黄色”和“黑色”文化已经成为一些农村网民的上网主题,产生的负面影响可想而知。据一些报章报道,互联网甚至成为现实生活中的“犯罪”诱因。

      互联网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有目共睹,我们当然不能因噎废食,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随着农村网民数量的急剧上升,在农村互联网“文化发展”中,作为互联网的“内容”主管部门,政府的文化部门尤其不能袖手旁观。

      目前,农民家庭的电脑拥有量很少,基本是在“管理薄弱”的商业网吧上网。而农村网民的整体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判断力和抵制诱惑的能力弱,这是客观事实。对“外面的世界”和新生事物的渴求却十分强烈,也是客观事实。对政府来说,加快基层文化馆(站)建设,让文化馆(站)成为农民的“互联网文化”场所,既减轻农民的消费负担,又提供一个相对文明的网络消费场所,是迫在眉睫之举。

      在互联网内容建设方面,继续努力的空间也很巨大。民族文化的精粹和担待文化创造的精品并没有及时地反映在“网络”媒介上,推广传播也还不够有效。文化只有通过传播才能实现存在,如何用好互联网这一文化阵地,利用这个新载体和新传播渠道,不仅是中央多次提出的要求,也是时代的呼唤。3700万农村网民,更应当说1.2亿中国网民期待着,让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活跃的当代文化创造,丰富的外来文明样式,成为互联网的“内容”主角。

      传播需要强化,在强化中,优秀文化才能成为人类自身发展的滋养。如何有效利用互联网,让农民乃至所有老百姓的文化生活得到真正的丰富和改善,最终获得提升,值得传播者,也需要管理者好好研究。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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