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为何享受不到涨价实惠?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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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为何享受不到涨价实惠——黑龙江部分农产品价格追踪

      哈尔滨9月2日 黑龙江省部分农民日前向记者反映说,近几年粮价上涨,但他们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原因是他们卖粮的季节,粮价往往走低,而作为消费者购粮及产品的时候,粮价已被炒高。

      市场专家指出,不少粮商在农民需要用钱时节低价收购粮食,之后囤积粮食,导致粮食价格企高;一些粮食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比较明显,甚至出现了价格垄断和操纵的现象。

    生产与消费环节同受涨价之害

      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双城市、望奎县等地农民反映,这两年粮价一路上涨,农民种粮积极性很高,但他们的日子并没有因粮价上涨而更好过,有的反而因农业生产资料涨价而变得“紧巴”。

      绥化市北林区四方台镇永远村村民王兴贵说,一般农民都是在秋收后至冬末这段时间卖粮,春节前就把粮都卖光了,其原因有二:一是卖粮还贷款,二是卖粮过年。不管当时粮价高低,都要卖出去。而粮价最高就在夏秋时节,农民卖粮时没享受到最高价,买粮时价格已涨起来。

      双城市韩甸镇三姓村村民李志祥说,从农村包产到户开始,农民就是在冬季卖粮,然后就眼瞅着粮价上涨。农民家里很难囤粮,一是需要钱花,二是没有条件囤粮。

      海伦市东林乡富兴村村民袁有山说,农产品没有卖上好价钱不说,问题是农民为了生活还得购买农产品。 2007年初,他的大豆每500克只卖1.1元,而大豆油现在每500克涨到5.8元,他得花钱买;他的水稻每500克只卖0.7元,现在买大米每500克要花1.6元。

      村民王兴贵表示,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抵销了农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利益。他种一亩大豆的成本已涨到143元,按亩产150公斤、0.5公斤售价1.2元计算,毛利只有360元,除去人工费几乎不挣钱。

    收购、加工、销售,层层皆有利润

      种粮的没得到实惠,买粮的多花了钱,那么农产品利润谁拿走了呢?一位粮商对记者坦言,农产品从收购到加工到销售,每个中间商都有利润。

      绥化市一位粮商说,近年做粮食生意的人越来越多,表明粮食经营颇有利润空间,从小贩子到大户再到加工企业,每个环节都是要挣钱的。

      这位粮商披露,近两年,他每年收购大豆至少4000吨,还收购数万吨的玉米、杂粮。像他这样的粮商,手下至少有20个收粮大户给他收粮,每个收粮大户联系很多小粮贩子。商人是要挣钱的,所以粮食销售环节层层加价。一般情况下,他的收粮利润率应保持在5%,收粮大户和小粮贩子的利润率也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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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他分析,农民手里缺钱,粮一打下来就要卖掉,往往这是粮价最低的时候。而粮商却不是这样,他们收粮、囤粮、运输、走关系请人吃饭等环节,可能处处要花钱,但这些钱包括销售利润都在粮食加价上出。有时他从河北省收粮到黑龙江,再从大连出口,这中间的开销很大。尽管如此,可他今年收购的4000吨大豆,除去中间费用,至少赚了100万元利润。

      他还透露,由于经常卖粮食给加工企业,所以他知道粮食加工企业的利润更高,有的加工企业表示,利润率低于30%的不干。而加工企业又关联着许多代理商、分销商,直到粮油市场及超市,每个环节都要层层加价的。于是乎,农民1.1元卖出500克大豆,要花5.8元才能买回500克大豆油。

    打击市场垄断,维护公平竞争

      黑龙江省海伦市发改局副局长陈洪生认为,多数农产品利润被流通环节赚走已成不争的事实。

      以大豆为例,陈洪生算了一笔账:农民卖500克大豆仅得1.1元,这些大豆经过加工再走向市场,价格则翻了几番;按60%计算出油率,500克大豆出300克油,外加150克豆粕,按当时市场价,两项相加可卖3.72元,扣除制造成本和机器磨损费,还可赚3.52元,可见农产品加工环节利润之高。

      黑龙江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焦方义认为,粮商囤粮然后再到市场上高价销售,是一种变相垄断行为,夺走了农产品涨价带给农民的实惠。

      这位博士生导师说,黑龙江省是商品粮大省,粮食主产区应该是粮价最低的地方,可是每年有大量南方的粮商来黑龙江购粮,有许多粮商追求高利润,从而炒高了粮食主产区的粮价,这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现象。

      黑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蒋立东建议政府部门加强监管,针对粮商的变相垄断行为,提高粮食流通环节的准入门槛,或者通过税收手段调节粮商与粮农的收入分配,让农民成为农产品涨价的受益者。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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