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5月1日起施行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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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3月8日 从今年5月1日起,商务部颁布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将开始施行。《办法》规范的是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状况。“市场”是食品进入流通领域最重要的行业载体,因此《办法》规范的直接对象是“市场”,也就是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

      据天津市商业部门负责人介绍,《办法》规范的“批发市场”包括蔬菜、水果、肉禽蛋、水产品、副食品、茶叶等食品综合批发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食杂店、便利店、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等有食品零售的经营场所。《办法》的核心条款是第七条,该条款规定了市场应建立的5项管理制度,包括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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