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被扑杀要想拿补贴这几件事千万不能做!

供稿:猪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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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8月初我国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以来,截至今年73日,全国共发生非洲猪瘟疫情143起,扑杀生猪116万余头。目前,全国25个省(区、市)的疫区已经全部解除封锁。总体看,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势头明显减缓,生猪生产和运销秩序正在逐步恢复。

      近日有网友询问,自家的猪因非洲猪瘟被扑杀,有没有补助,能补多少钱?

      强制扑杀补助

      根据《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目前纳入强制扑杀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

     

      而在今年,非洲猪瘟也被纳入了强制扑杀补助范围,能繁母猪和300斤以上的肥猪,补助是1200/头;200300斤肥猪的补贴800/头;80200斤小肥猪的补助500/头;5080斤架子猪的补助是300/头;仔猪补助为200/头,各地可以根据猪的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标准。国际上扑杀补助标准的通行做法一般为市场价格的50%100%,我国现在的扑杀补助标准达到了市场价格的75%左右。

      不合规不给予补助

      74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表示,《意见》明确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对养猪场(户)因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并追究各环节监管责任。

      除了违规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不予扑杀补助之外,以下四点也拿不到扑杀补贴:

      1、调出或调入生猪不按规定主动报检的。

      2、谎报、瞒报、迟报疫情等不按规定报告疫情的。

      3、故意出售、转移以及采用其他方式私自处理发病猪的。

      4、不配合落实防疫、检疫、隔离、扑杀等防控措施的。

      养殖户的主体责任

      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在非洲猪瘟防控中,对防疫主体的责任要求是“七要”、“九必追”。

      “七要”是指在责任履行方面要遵守七项要求。

      一要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度。

      二要履行疫情报告义务。

      三要落实好消毒制度。

      四要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要遵守检疫申报制度。

      六要遵守引种要求。

      七要建立养殖档案。

      “九必追”是指对发现以下行为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

      一是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不报告,明知饲养生猪发生疫病仍非法销售发病猪同群猪的。

      二是对不遵守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非法使用明令禁止的泔水等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的。

      三是藏匿、转移、盗掘已被依法隔离、封存、处理的动物和动物产品的。

      四是逃避检疫监管,私自收购、屠宰病死猪或出售病死猪肉的。

      五是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阻挠干扰疫情处置、隐匿毁灭调查证据、妨碍防控工作正常开展的。

      六是拒绝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拒绝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的。

      七是非法采集病料、开展病毒分离鉴定等实验活动或制备“自家苗”的。

      八是违反动物防疫规定,引起重大动物疫情,或者有引起重大动物疫情危险的。

      九是未经行政许可设立生猪屠宰厂(场),从事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销售等经营活动的。

      强制扑杀补助由各省(区、市)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统计和上报,大家可以前往申请。从非洲猪瘟蔓延情况的总体来看,广大养殖户仍不可掉以轻心,对非洲猪瘟还要做好严防死守,一经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审核编辑: 猪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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