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点评】非法制售烟熏猪肉数千斤吃后可中毒

供稿: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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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制售烟熏猪肉数千斤吃后可中毒 男子获判有期徒刑14个月

     年满30岁的王某是贵州人,小学毕业后就到社会上打拼,几经辗转来到肇庆四会市谋生。由于王某文化程度不高,加上贪欲作祟,去年8月至10月期间,他在未取得政府相关许可的情况下,租用了四会市某乡镇的一处旧工厂用以加工肉类。

    原文链接http://www.soozhu.com/article/295511/

    搜猪点评食品安全问题在我们生活中越来越严重,像文章中王某一样的人也越来越多,为了一己私利,将大多数人的安全置之不管。

      文中提到王某用不明的猪肉进行加工,这些不明猪肉都是未经过检疫并且不知道来源的猪肉,猪肉内可能带有多种病菌和疫病,而王某又用过量亚硝酸钠加工猪肉,这样一来,猪肉携带的猪病疫就有可能在人食用时传染给人,猪肉内超标的亚硝酸盐会导致食用者出现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粘膜出现紫癜等中毒症状,严重时会危及生命。所以消费者在购买猪肉制品时应在正规场所购买,不要贪图小便宜。另外,在购买时要注意猪肉是否盖有检疫章,确保猪肉安全。与此同时养殖户也不要把未经检疫的生猪或者病死的死猪卖给私屠滥宰人员,从根本上控制不明猪肉的货源,从而减少私自制作猪肉制品的事件。


    (审核编辑: 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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