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你会投么?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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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将“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红头文件的“指名道姓”让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下简称“猪价保险”)推广正式提上快速干线。到目前为止,国内已有三家涉农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安华农业保险和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提供承保业务。

      猪价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价格指数(猪粮比价6∶1)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全国首单猪价保险早于2013年5月24日落户北京市顺义区,并于今年5月完成保险赔付,成为国内首个猪价保险“成功”案例。此外,四川、山东等地也先后成功上马猪价保险。一时间,猪价保险成为媒体、政府和保险公司的吹捧对象,号称其能够稳定生猪销售价格,锁定猪农养殖利润,但养殖户却呼之“鸡肋”,效果大相径庭。猪价保险如若能够稳定猪价,规避市场风险,本是好事,但为何得不到养殖户认可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

      投保等于贴钱吗?

      以某农险提供的猪价保险为例:一头猪保费12元,保险期为一年,保险公司提供最高保险金额1200元。当全年平均猪粮比价低于6∶1时,每降低0.01个点,保险公司补偿养殖户2元/头。

      首单猪价保险保险期从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年平均猪粮比价为5.95∶1,保险公司要为此赔付10元/头。假如一个养殖户为10000头猪投保,保险费120000元,由于年均猪粮比价5.95∶1低于6∶1获得保险公司赔付,共获赔付金100000元,但仍“损失”20000元。如此亏本还不说,还把保险费也搭进去了,甚为不值。但是也有“回本”的时候。假如年均猪粮比价跌至5.5∶1,保险公司要为此赔付100元/头,但此时养殖户卖一头猪实际亏本200~300元不等,有些甚至不止,赔付金已难填亏损缺口,投保显得意义不大。保险标准太统一保险参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将猪粮比价6∶1定为赔付基准线。

      《预案》指出,目前我国生猪生产达到盈亏平衡点的猪粮比价约为6∶1,即猪粮比价低于6∶1时养殖户出现亏损。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由于饲料、人工、土地等差异,各地区养猪成本并不一致,即盈亏平衡点并不统一为6∶1,用全国平均线作为标准对某些地区而言有失公平。如北京2013年的盈亏平衡点是6.3∶1,高于全国水平6∶1,类似这种高于全国盈亏平衡点的地区相信不在少数。而猪价保险只在猪粮比价低于6∶1时才发生赔付,若年均猪粮比价刚好为6∶1,养殖户并未能获得一分钱的保险赔付,还亏了全部的保险金,投保积极性必然不高。保险理赔无即时性,规避市场风险显弱在安华农险还未提供半年期保险之前,市面上的猪价保险保险期均为一年,以计算年均猪粮比价来判定是否赔付。

      首先,用猪粮比价来评判养猪盈亏本身就存在问题。生猪生产成本=仔猪成本+饲料成本+人工费用+防疫水电费用+棚圈折旧费用。在各种价格都比较稳定的情况下,用猪粮比价来衡量盈亏是有效的。但是近几年来,人工成本越来越高,饲料原料价格波动较大,粕麸等其他成本在生猪饲养成本中的比重越来越大,用猪粮比价难以准确判断盈亏。

      其次,年均猪粮比价的概念只能反映养猪业(仅养殖部分)在一年里的发展情况,并不能反映养殖户的具体成本收益情况。对于全国市场而言,不管行情好与坏,只要不出现极端现象,全年的盈亏应当是趋于平衡的,年均猪粮比价只会在盈亏线上下小幅度波动,即年均猪粮比价出现5.5∶1的情况是极鲜有的。而对于养殖户个体而言,由于生猪出栏有周期性,其收益与亏损面会有较大的差异。

      因此,猪价保险对养殖户个人而言并不能带来大的利益,因此不能激起其投保欲望。而近几年来,猪价波动起伏越来越大,周期也越来越短。一年的保险期相对而言显得太长,不能及时缓冲市场风险。以首单猪价保险为例,养殖户亏损最严重的阶段并不能得到保险的理赔,亏损一年之后才苦苦等来保险公司的赔付,而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不知有多少养猪场早已倒下。只能说等的时间太长,花都谢了。但保险期太短,保险公司要承担的风险太大,其承险的积极性必然降低。

      由此可见,假如猪价保险进行单纯的商业化运营,其命运是可悲的。因此,它只能作为纯粹的政策性保险而存在,政府通过不断加码财政补贴力度吸引养殖户投保,脱离了政府补贴,它会被养殖户无情抛弃。但是猪价保险作为政策性保险长期存在,其必然伴随着政府对市场干预的长期存在,市场无法在自然状态下实现“优剩劣汰”,猪价终难以恢复理性。当然,有些人会认为不能太功利性地看待保险,但是猪价保险能分担的风险远小于养猪业的市场风险,其投保意义并不大。就像为在高险环境下工作的人投保的道理一样,一份普通的人身安全保险是没有太大意义的,投与不投都不会改变什么,或者说作用小到可以忽略不计。就算猪价保险能达到分担风险的需求,养殖户或政府为其付出的代价也会相应提高,毕竟市场风险太大,保险公司也不是公益组织。笔者认为,不要过多寄望于猪价保险能够为规避市场风险带来利好,养殖户要做好生产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才最为重要。而政府方面,则需建立科学、合理的市场预警机制,为养殖户提供一个良性的竞争氛围。

    (审核编辑: 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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