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垄断肉市 双汇遭遇地头蛇

供稿:弼马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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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双汇近日招惹上了江西弋阳屠宰场,当地商务局部分人员打砸双汇专卖店。但毕竟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政府早已三令五申要求地方政府不许搞地方保护主义,但为什么地方干顶风作案?何况双汇刚刚牛气的收购了世界最大的猪商——斯密斯.菲尔德,风头正盛,地方敢对双汇下手,其中的秘密又是什么呢?

    先来看看双汇今日通报的消息:10月16日,双汇集团在京公布“10·3江西弋阳暴力打砸事件”交涉结果,双汇集团新闻发言人刘金涛指出,当地商务局部分人员卷入专卖店遭打砸事件。据刘金涛介绍,9月26日,为抵制双汇生猪产品进入,保护当地生猪屠宰场的垄断利益,弋阳县政府被人利用,草率下发《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猪肉类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2013】145号文。

    据刘金涛介绍,9月26日,为抵制双汇生猪产品进入,保护当地生猪屠宰场的垄断利益,弋阳县政府被人利用,草率下发《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猪肉类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2013】145号文。

    刘金涛介绍,双汇集团调查了解,叶金华为弋阳县商务局副局长,同时也是弋阳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承包人。叶金华与当地政府签订合同,以每年16万元承包费承包生猪屠宰场,有效期从2012年8月底开始,合同有效期10年。

    双汇集团称:双汇冷鲜肉产品进入弋阳县遭遇阻挠的原因是,叶金华垄断当地生猪屠宰,双汇提供的冷鲜肉要比当地屠宰场出售的猪肉便宜。双汇该专卖店店主陈文云介绍,双汇专卖店出售的冷鲜肉11元/斤,而当地屠宰场出售的猪肉价格在13-14元/斤,每斤便宜2.5元左右。

    双汇集团出示了当地政府保护当地屠宰场的加盖“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章”的【2013】145号文,该文件第二条明确要求:“从严准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外埠冷鲜猪肉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双汇集团明确指出该文件违反《反垄断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而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明确禁止: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搜猪网评:从双汇这里发布的消息,看出地方政府治理及其混乱,政府公务人员直接插手经营,与民争利,十分嚣张,地方利用权力强取豪夺让人瞠目结舌。今年新一届领导提出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而弋阳地方公务人员以权谋私,搜猪网认为此等恶劣行为早应该关进笼子里,而利用、默许这种权力,且得到好处的人也应该关进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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