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法屠宰点问题猪占半数

供稿: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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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市检察机关近三年来已经办理了涉及猪肉质量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7件59人。如何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肉?检察官通过走访食品监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等多个部门和屠宰经营企业,建议从养殖环节入手,进行源头控制。

    定点屠宰检疫也有“猫腻”

    深圳每年消费660万头猪,经过定点屠宰渠道进入消费的约480万头,占到70%左右。这也是我市猪肉消费的主渠道。近三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办理了涉及定点屠宰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9件21人。

    据调查,深圳市每年生猪屠宰量很大,但每条定点屠宰线上的检疫检验人员平均仅4人左右,与屠宰规程中每条屠宰线原则上需配备12名检疫人员的要求相距甚远。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的检察官表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导致部分屠宰加工企业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置。”

    非法屠宰点问题猪占半数

    2013年12月底,深圳梅林上沙墓园发现有人趁夜间私自屠宰大量未经检疫的生猪;2014年3月初,深圳宝安西乡街道捣毁藏身于黄田山边荔枝林的2家私宰生猪窝点,查获私宰猪114只。私宰问题再次引起市民的关注。而据估算,在我市每年消费的猪肉里,通过私宰渠道进入消费的达110万~130万头左右,约占16%~22%。

    检察官黄海告诉记者:“私宰猪中相当部分是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猪、病死猪或注水猪。在我们办理的涉及非法屠宰案件中,40%的案件存在屠宰病死猪、药物残留猪的情况,所有案件都存在屠宰过程注水的行为。而大约70%的非法屠宰猪流向了城中村的中小型农贸市场、路边店、集体食堂、工厂等食品监管薄弱区域。”

    调查发现,由于私宰猪尤其是问题猪的收购成本较低,非法屠宰1头猪相比定点屠宰多获利约230~300元,在利益驱动下,私宰猪现象屡禁不止。

    “为了逃避处罚,非法屠宰点多数设在我市与周边城市的边界地区,而且多在承租的厂房甚至旧瓦房等场所进行,所屠宰的猪主要来自利用特区原关外和惠州、东莞等地闲置的国有储备土地、山间林地等设立的非法养殖点,这些窝点偏僻隐蔽,交通极不便利,查处有一定难度。”

    记者了解到,对于私宰行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依靠统一部署的专项行动,惩治手段主要是清理、拆除私宰点,没收非法屠宰工具以及作出行政处罚,仅有极少数私宰行为人受到刑事追究。据统计,深圳市近三年被城管部门查处和拆除的私宰点逾1600个,但因涉案金额达不到立案标准或证据不足等原因,同期因私宰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仅为10件30人。

    外地猪肉产品鱼龙混杂

    外地猪肉产品约占深圳整体消费量的15%~20%,主要通过超市、经营性冷库、工厂食堂等途径进入消费领域,也是我市猪肉的重要来源。然而,外地猪肉产品也存在“鱼龙混杂”的问题。仅2013年上半年,市场监管部门在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中,就查办了无合法来源及各类有毒、有害肉制品案件10多宗,查扣问题肉及肉制品累计超过3万公斤。

    职务犯罪预防处的另一名检察官蓝浩铭经过调研发现,大约30%的外来猪肉产品为冷冻肉或冷鲜肉。“这部分肉需要经过经营性冻库处理,而目前该环节抽样检测和监管相对较为薄弱。”

    一个典型案例是,2013年6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督局对深圳市龙岗区海吉星批发市场一家冻品批发行准备销售的冷冻排骨粒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时发现,送检排骨粒土霉素残留超限。

    从养殖环节入手控制源头

    如何让消费者吃上放心的猪肉?为此,检察官通过走访食品监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等多个部门和屠宰经营企业,对加强我市猪肉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根本上要从养殖环节入手,进行源头控制。”通过建设或联系一批外地规模养殖基地,逐步改变本地市场“百家猪”的状况。

    “对于定点屠宰,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由区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向屠宰场派驻检疫员的制度,避免驻场检疫成为独立王国,诱发职务犯罪;另一方面,借鉴外地的经验,例如建立市、区两级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屠宰场现场检疫实行实时监控;建立无害化处理无缝对接机制等。”

    针对私宰问题,检察官蓝浩铭认为,应加强对土地的管理,从源头上堵住非法养殖屠宰点存在的空间;加大对“城中村”中小型农贸市场、工厂食堂等私宰猪流入问题比较严重区域、地点的专项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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