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生猪屠宰及肉品管理办法 销售注水肉罚5至10万

供稿:猪猪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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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店区发布生猪屠宰及肉品管理办法,从今年104日起,凡是进入淄博市中心城区的动物、动物产品一律经报检中心报检并换证后方可进入流通市场,销售注水肉的单位一经发现将被罚款510万元。张店区表示,将设立张店区畜禽产品报检中心,所有进入张店区的肉类必须进行检疫检验,并且必须做到证、章、物相符、票随货行,该区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肉品品质检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将不得少于2年。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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