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卖“野猪肉”一查是母猪肉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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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清晨,马巷镇巷南路农贸市场门口出现了一个叫卖“野猪肉”的无证摊点。“这个摊子实际上卖的是母猪肉。”接到群众举报,翔安区工商、经贸局执法人员闻讯迅速出击,当场在该摊点上查扣了用来冒充“野猪肉”的30公斤母猪肉。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摊主无法提供所售猪肉的任何进货凭证。经查明,当事人张某在辖区从事流动经营,没有固定的摊位。当日,他从南安低价买来这30公斤未经检验检疫的母猪肉。为卖得好价钱,张某还故意对猪头上的毛不做处理,然后以此欺骗过往群众说自己卖的是“野猪肉”,每斤售价高达30元。执法人员查扣了这些母猪肉,送交相关部门进行无害化销毁。

      提醒:一般来说,母猪饲养时间较长,脂肪多,排骨大,颜色偏黄;而野猪肉表皮多细卷毛,肉色泽鲜红透明,而且大多“皮包骨”,肉量不多。市民在购买时应注意辨认。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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