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完善农业保险政策体系,更好发挥风险保障作用,近期四川省财政厅印发了川财金〔2013〕1号、川财金〔2013〕9号两个文件,加大了政策性保险支持力度,对于推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具有重要意义。市(州)、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要主动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抓好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2013年畜牧业保险政策
保险品种单位保额(元)保险费率(%)单位保费(元)保费分担
政府补贴(%)农户缴费(%)
育肥猪500规模化:4%
散养户:5%规模化:20%
散养户:25%80%20%
能繁母猪10006%6080%20%
奶牛50005%25080%20%
藏系羊5006%3080%20%
牦牛20006%12080%20%
备注:1.政府对育肥猪保险补贴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至80%。
2.全省范围内取消育肥猪承保规模控制。
二、2013年承保机构
省定的4家保险机构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安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各地可通过政府采购、综合评定、比选、招投标等形式自主选择。
(审核编辑: 刘刘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