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涉嫌污染地下水养猪场已被责令停止排污

供稿: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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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潍坊昌乐县相关部门了解到,此前被媒体曝光的违规排污养殖场已被责令停止废水排放,相关工作部门启动对违法排污的依法处置程序,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彻底等问题进行调查。

      日前,《法制日报》报道(3月19日:潍坊现地下水污染大肠菌群严重超标)称,潍坊市昌乐县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商品猪养殖场违规排污,致使地下水粪大肠菌群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50多倍,地下水有活虫子烧开后仍发臭。

      3月20日,潍坊市昌乐县向记者通报称,“3月19日,在获悉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商品猪养殖场乱排废水污染地下水一事后,昌乐县立即组织有关方面展开调查,当即责令养殖场马上停止废水排放,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代为处理。相关工作部门启动对违法排污的依法处置程序,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监管不到位、执法不彻底等问题进行调查。对饮水困难的村民,昌乐县将采取积极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通报称,“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商品猪养殖场,建于2006年,2007年投入使用,日均存栏量已达5800头。2008年,投资500万元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因工程质量不过关,运行一直难以稳定,致使废水未实现达标排放。之前,乐港公司已将承建单位起诉要求赔偿,并新建了新污水处理设施。目前该厂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试运行调试。”

      昌乐县官方通报还表示,“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商品猪养殖场乱排废水污染地下水,环保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多次现场执法,要求该养殖场达标排放,并在近期全市组织的地下排污大排查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审核编辑: 刘刘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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